日期:2012-06-11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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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保部已经厘定在2012年下半年启动有关退休年龄延迟相关系列政策的研究工作。
毫无疑问,延迟退休是在剥夺老年公民享受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权利。如果在现有配套政策基础上单方面延迟城镇职工退休时间,将会使绝大多数在职工作人员的幸福指数大打折扣。
基于社保基金不足而让即将退休的人们延长劳动年限,这是不符合以人为本理念的,是很不人道的,研究方向也是错误的。因为这些人正常从二三十岁参加工作,到五六十岁退休,已经为国家和社会工作了30多年,他们对国家和社会并没有亏欠。要让他们延迟退休,人口老龄化不是理由,就业劳动力不足不是理由,社保基金压力更不是理由。
媒体报道称,“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这项退休政策制订时,全国人口平均年龄50岁,而目前,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经超过70岁。”从这段有理有据的记述,我们感触到的是更深层次的悲哀与义愤。在国民平均寿命只有50岁的时候,我们的有关部门竟然规定男女干部职工的退休年龄是60岁、55岁、50岁。这说明,当年有关部门明显就是给全国的城镇职工画了一张饼。确立一个退休年龄,却要设置到死亡临界点上,希望你活不到领退休金的那一天。这是何等卑劣的一种政策思维,如此这般,我们设立退休制度还有什么意义。好在国人争气,有许多离退休干部活过了70岁、80岁,而全国人口的平均年龄也在逐步提升。于是,政策的研究者、制订者心有不甘,又要提高退休年龄,希望更多的人白交养老保险费却无缘领取养老金。
退休年龄的设置,核心关注点应该是人的劳动能力。到了劳动能力剧烈退化的年龄,边际工作效益降低到一定程度,就得让他们退休。尽管目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大幅提升,但中国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水平是很低的。绝大多数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正受到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骨质增生、腰椎劳损、风湿病、白内障、青光眼等疾病的困扰。这样一个群体,与其让他们劳动,纠结于“落后产能”,不如让直接他们休息。而如果退休年龄设置真的需要参考人均寿命,那么我们要做的也是让更多的人在生命结束之前,能有一段时间充分享受“不劳而食”的晚年生活,而不是让更多的人病死在工作岗位上。因为公民寿命长了就后悔,就担心多发养老金,就想改章程,这是小说里描写的黑心老财和原始积累期的资本家才该有的盘剥思维。作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为管理部门出谋献策的专家学者绝对不该有这种不健康的想法。
国家老龄办公布的数字显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37%。人保部人士称,“人口老龄化、社保基金的压力以及就业劳动力不足等方面因素,促使人保部对推迟退休年龄一事进行了讨论。”
就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纯属一个伪命题。那么多年轻人大学毕业后都闲着,找不到工作,即便整个社会的就业劳动力不足,也不该让老年人继续工作,而让年轻人闲着。世界上有这种道理吗?60多岁的老子在外上班,二三十岁的儿子在家吃闲饭?至于“社保基金压力”,那更多意义上是一个管理层面的问题,管理机构应该从自身多找找原因,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科学合理的测算,确定企业、个人、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找到一个最佳解决办法,而不是简单化地让那些工作了30多年的人们继续扛着。不要口口声声说什么“必然趋势”、“大势所趋”,老年人不能为系统性政策的不完善和社会管理的乏力买单。
说到人口老龄化问题,我想这次讨论的“正方”和“反方”都在使用这一相同的论据,得出的却是不同的结论。这有点滑稽,但也说明了我们人口政策的不足、社会管理能力的欠缺、指导思想的偏颇。深层次的问题不在这里讨论了,只提醒一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有很多,但让老年人继续劳动是最失败、最不具人性化的一种选择。既然国际公认60岁算老年人,那他们就是老年人,那就不该刚性地要求他们继续为国家和社会从事繁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
当然,弹性退休制度的问题也不是不可以讨论的。但有个前提,那就是不能损害老年人和广大劳动者的既得利益。可以探索,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确定一个劳动者社会服役的基准年限,比如男性一般不少于30年,女性必须不少于25年。只要达到了,就必须100%享受退休待遇。至于退休以后的老年人,能发挥余热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后,重新签定合同,开始其对国家、社会和企业的新一轮有偿服务。但那必须完全出于自愿,而不是强行收回晚餐饭碗,“绑架”他们去从命。